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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的混用要講究科學性,在混用之前要先了解藥劑的理化性質(zhì)、作用特點以及生物活性等,然后通過田間應用試驗,最后才能大面積使用,絕不能濫混濫用。藥品的包裝袋上都會有詳細的“使用說明書”,下面,我們就一起來說說農(nóng)民朋友關心的話題,殺蟲劑和除草劑能混用嗎? 農(nóng)藥混用的原則 一、混用品種之間不發(fā)生不良化學反應(如水解、堿解、酸解或氧化還原反應等),保證正常藥效或增效,也不影響藥劑的物理性狀(如乳化性、懸浮率降低等)。例如,多數(shù)有機磷殺蟲劑不能與波爾多液、石硫合劑等混用;粉劑不能與可濕性粉劑、可溶性粉劑混用。 二、不同品種混用后,不能使作物產(chǎn)生藥害。例如,有機磷殺蟲劑與敵稗混用后,會使水稻產(chǎn)生藥害,波爾多液與石硫合劑混用,易使作物產(chǎn)生藥害。 三、農(nóng)藥混合后,不增加毒性,保證對人畜安全。 四、混用要合理。包括本種間搭配合理,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雜草,單用拿捕凈、蓋草能即可防除,再用兩者混配,雖然從藥劑穩(wěn)定性上可行,但屬于混配不合理,既不增效,也不擴大防治范圍,混用沒有必要。農(nóng)藥混用是為了省工省時,提高經(jīng)濟效益,如制成混劑后,追加成本很大,是不能允許的。 五、注意農(nóng)藥品種間的拮抗作用,保證混用的效果,如苯達松與拿捕凈混用因拮抗作用而降低對禾本科雜草的防效。 農(nóng)藥混用的類別 農(nóng)藥混用產(chǎn)生的效果原因是復雜的。目前,都是按照擴大防治范圍型,消除抗藥性型,增加藥效型而混用。主要類型如下; 一、殺蟲劑混用:由兩種以上殺蟲劑混配而成,是混劑中最多的一類。我國已應用的混劑品種有:甲敵粉、乙敵粉、辛敵乳油、抗蚜靈、復果等。對于混劑應嚴格管理,避免粗制濫造。 二、殺蟲劑與殺菌劑混用:由一種或多種殺蟲劑與一種或多種殺菌劑混配而成。我國已應用的混用形式有:殺螟松加異稻瘟凈、樂果多菌靈、甲胺磷異稻瘟凈等,多數(shù)都是現(xiàn)用現(xiàn)配。 三、殺蟲劑與除草劑混用:由一種或多種殺蟲劑與一種或多種除草劑混配而成,品種較少。 四、殺菌劑混用:由兩種或兩種以上殺菌劑混配而成,品種較多。我國應用的混劑品種有:拌種雙、甲霜靈錳鋅、多硫膠懸劑、退菌特等。 五、殺菌劑與除草劑混用:由殺菌劑與除草劑混配而成,品種較少。 六、除草劑混用: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除草劑混配而成,品種很多。我國主要應用配方有:百草敵加2,4-滴丁酯在小麥田應用:莠去津加杜耳,莠去津加2,4-滴丁酯在玉米田應用等。 七、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混用:由兩種或兩種以上植物生長調(diào)節(jié)劑混配而成,品種較少。如亦霉素與矮壯素混用,赤霉素與萘乙酸混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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