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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中仁者 發(fā)表于: 2017-6-29 13:08:43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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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日前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范圍、條件進行了原則性規(guī)定: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方式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這就意味著,新一輪農村土地改革的大幕已經徐徐拉開。
駿景提醒您,不管是自己家的承包地、宅基地,還是村集體的各類土地,千萬盯住了,新發(fā)公布后這些土地都有入市交易的可能,價值或達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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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是農地改革的一塊“難啃的骨頭”。2004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是完全排斥集體土地入市的。其中的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國土資源部公布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則刪除了該條規(guī)定,并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三條:“國家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方式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并簽訂書面合同;按照前款規(guī)定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或者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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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農村建設用地大概有19萬平方公里,70%、80%是宅基地,但是不允許流轉。宅基地只在農村集體中流轉,這使得農村土地很大一部分財產功能發(fā)揮不出來。

因此,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中指出:“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符合規(guī)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并在北京市大興區(qū)等33個試點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實行土地制度改革試點。

根據國土資源部今年4月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已達到278宗,總價款約50億元。這相當于,每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平均入市價格約為110萬元。

那么,農民又該如何從中獲利?

你的收入從哪兒來?

說到大伙兒的收入,如果簡單劃分,無外乎兩種途徑,一個是“多勞多得”,就是你付出了勞動才能拿到報酬,比如咱們農民朋友的生產經營性收入、進城務工的工資收入等等。還有一種途徑,叫“不勞而獲”,也就是無需付出勞動、躺著也能數錢,比如土地流轉、農機租賃的租金,這就是咱們通常所說的“財產性收入”。

如果你希望自己能有更多的財產性收入,需要一個前提——就是你得有財產。

長期以來,在農民的收入構成中,工資性收入和生產經營性收入所占比重接近90%,而財產性收入在全部收入中的比重卻不到4%。長此以往,將不利于社會財富的公平分配和城鎮(zhèn)化的持續(xù)推進,所以,土地就成了農民獲得財產性收入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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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手中的三塊地

耕地
嚴守紅線

不得輕易變更用途


宅基地
試點地區(qū)有償退出

補償標準較低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廢棄不用
社會資本開發(fā)熱情高

浙江德清縣洛舍鎮(zhèn)是全國鋼琴生產基地,生產的鋼琴數量占全國的1/8,但因為用地受限,企業(yè)的生產環(huán)境很差。從2015年開始,洛舍鎮(zhèn)東衡村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建設產業(yè)園區(qū)。14家鋼琴企業(yè)成為土地受讓方,平均每畝價格高達21萬元。


這樣一來,村里有錢了,鋼琴生產廠家有地了,一拍即合,實現(xiàn)雙贏。

土地升值了,又怎么分好這塊大蛋糕呢?答案就是:集體入股、人人有份。東衡村專門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村3000人全部是股東。剛開始每股只有500元,通過入市,合作社獲得出讓金9000萬元,相當于每股增厚了60倍。集體受益后,一部分拿來固定分紅、反饋給農戶,其余算作村集體資產,壯大集體經濟之后還能用于擴大再生產。

當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目前還難以在全國全面推開。因為各地發(fā)展情況不同。另外,市場經濟也有非常殘酷的一面,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參與市場競爭,對于絕大多數農戶來說顯然更加穩(wěn)妥,萬一經營失敗了,也至少能保住自己在村集體的股金。

土地是財富之母,通過村集體股份合作模式,作為杠桿來撬動更大的財富,正是未來深化土地改革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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