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區(qū)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南京市溧水區(qū)植保植檢站的(采購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10%烯啶蟲胺項目(項目名稱)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投標供應商投標。 1、項目編號:LSZC-ZB2014-07 2、項目名稱: 第一包:10%烯啶蟲胺 數(shù)量:191萬包; 第二包:33%阿維.抑食肼 數(shù)量:6萬包。 投標人按包投標。 3、項目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4、投標人應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4.1 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2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guī)定的特定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農藥生產廠家或合法代理商。商為生產廠家須具有國家農業(yè)部頒發(fā)的登記證書和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備查);若為代理商則須具有農藥經營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備查)和生產商出具的有效授權書(提供原件)及生產商的農業(yè)部頒發(fā)的登記證書和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投標產品必須具有農業(yè)部頒發(fā)的有效期內農藥登記證(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以及產品包裝標識與投標產品使用說明書; (3)投標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投標人須提供有資質的省級或省級以上近3年內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 (4)不接受進口產品投標,也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招標文件獲取辦法:請擬投標供應商下載《供應商參與投標確認函》,填寫并傳真至采購中心,采購中心在確認無誤后提供招標文件電子稿,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每天上班時間),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寫并傳真,采購中心將拒絕其參與投標。 6、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及交納方式:投標人應交納投標保證金:第一包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00元),第二包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南京市溧水區(qū)政府采購中心指定賬戶。未按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7、投標開始時間:2014年7月24日上午08:30, 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4年7月24日上午09:00。 投標文件接收人:現(xiàn)場公證員 8、投標地點及開標地點:南京市溧水區(qū)行政服務中心(溧水區(qū)永陽鎮(zhèn)后巷10號)二樓開標室,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出席開標儀式。 9、標前答疑會:視情況組織。 10、投標文件份數(shù):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采購單位聯(lián)系人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隱藏內容請回復 郵政編碼:211200 銀行資料(用于交納投標保證金): 戶 名:南京市溧水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行:溧水農商行后巷分理處 (行號:314301008506) 帳 號:3201240221010000000332 關于本次采購的信息將通過南京市政府采購網、南京市溧水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網站發(fā)布,敬請留意。 以上若有變更將通過原招標公告媒體發(fā)布,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關注南京市政府采購網或南京市溧水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網站有關本招標項目有無變更公告。如果沒有及時關注該網站公告導致誤投標,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南京市溧水區(qū)政府采購中心 2014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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