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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農藥引發(fā)的問題,大多數發(fā)生在經營和使用環(huán)節(jié)。因此,當務之急是從根本上解決農藥“賣”和“用”的問題。筆者建議對農藥經營實行以下“六!敝贫龋 一是對農藥的采購實行“專人采購”。要嚴格審查企業(yè)的農藥生產定點資質、所提供的產品是否“三證齊全”、索取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單。 二是對農藥的保管實行“專人保管”。要對進庫的產品分清品名、規(guī)格,尤其對高毒農藥產品要進行專庫、專區(qū)域保管,做好防損、防混工作。 三是對農藥的銷售實行“專人銷售”。銷售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植保常識,對所經營的各種農藥的性能、使用技術、中毒急救知識等要十分清楚。 四是對經營農藥的品種登記實行“專人登記”。要分門別類地詳實登記產品的生產企業(yè)、名稱、毒性級別、產品“三證”、產品數量、產品規(guī)格、生產日期等,還要登記產品進出流向。 五是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專人指導”。指導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植保常識和使用經驗,要在產品性能、使用對象、使用方法、使用技術、中毒急救等方面對用戶進行具體指導,指導農民科學用藥、合理用藥。 六是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專人檢查”。對于使用農藥的區(qū)域、客戶,要有專人對用藥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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